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9月4日发文称,8月29日至30日,国务院安委办第六检查组来到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邵化化工有限公司开展“回头看”,就第一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照国务院安委办下发的硝酸铵企业问题排查清单,核查企业自查情况。
8月10日,在第一轮检查中,检查组在该公司发现问题隐患17项,其中3项为重大隐患。通过现场复核第一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检查人员认为该公司存在隐患整改不彻底、未做到举一反三等问题。
例如,在第一轮检查中,检查人员指出该公司制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被有效执行,并将其列为重大隐患。在本次检查中,企业负责人宣称该隐患已整改完成,而检查人员却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管理制度虽修改完成,但未审批发布。已整改的11项一般隐患中,也有1项未整改到位。
此外,在“回头看”时发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在邵化化工依然存在。
第六检查组在对照国务院安委办下发的硝酸铵企业问题排查清单进行核查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在硝酸铵生产企业基本情况一表中,企业标注的储存库设计储量为在建仓库1500吨,而在新建仓库外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告知牌上,标注的最大储存量却是900吨。此外,该公司的硝酸铵包装上虽然有安全标签,但危险信息中缺少遇明火、遇热辐射易发生爆炸的标识。
第六检查组对邵化化工和地方政府就隐患整改提出了要求:“希望邵化化工能够对目前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清醒认识,企业目前存在诸多事故风险隐患。想要复工复产,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消除重大隐患,企业及地方政府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否则立即关停。”
据悉,邵化化工为国有中型化工企业,1966年建成投产,现隶属于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现有产能规模为硝酸铵12万吨、亚硝酸钠和硝酸钠3万吨,是我国东南地区主要的硝酸铵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