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56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克/摩尔之间且纯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包括浓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混合物)反倾销措施启动公共利益评估程序。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此前在2025年7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754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g/mol之间且纯度≥90%的聚醚多元醇,包括浓度≥90%的聚醚多元醇混合物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959.19-1469.16美元/吨的反倾销税、对美国的涉案产品征收555.19-680.1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征税详情见附表,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7.29.39。
据悉,在反倾销终裁后进行的公共利益评估程序的作用在于平衡反倾销措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确保征税不会对国内经济、下游产业或消费者造成过度负面影响。即使终裁认定倾销存在且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公共利益评估可能调整或豁免反倾销措施。
巴西对涉华聚醚多元醇反倾销终裁征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