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一批原产国为日本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的多项危险公示信息不合格。该批货物申报名称为叔丁基过氧化六氢对苯二酸酯(KAYAESTER HTP-65W),共552箱/5520千克,186546美元。根据《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显示,该批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定义的危险化学品,主危险性为第5.2项危险物质—有机过氧化物,联合国编号为(UN No.)3104。
经检验,该批货物外包装粘贴的安全公示标签与申报材料不一致且不符合GB15258的要求。其不合格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无中文化学名称;二是危险象形图残缺;三是无国内紧急联系方式;四是安全公示标签中的防范说明等信息字体不符合SN/T 3221-2012中4.2.2的要求,有可能影响到生产工人、消费者、运输工人和应急处理者的正常阅读和使用。此外,在现场,检验检疫人员还发现该批化学品与其他液态危险货物堆放太近,没有留出安全储存距离,根据该货物物质说明书(SDS)涉及安全处置和储存方法--该货物安全储存温度应低于35℃且需远离酸、碱、还原剂和重金属化合物的要求,其货物现场存放情况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东莞检验检疫局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责令企业整改并建议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该批货物与其他危险化学品隔离。目前,企业已对该批货物进行技术整改,并经东莞检验检疫局重新检验,结果合格。
据统计,2015年东莞检验检疫局进口危化品安全标识不合格批次(1134批)占进口安全项目不合格总批次(1218批)的93.10%,且以安全公示标签不合格为主。经综合分析,目前东莞检验检疫局受理检验发现进口危险化学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不少进口商及国外供应商、生产商对我国关于进口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检验监管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不熟悉;二是国内最终用户并非专业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只注重进口产品的使用性能,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标识有关要求不明确,也未通过合同进行有效约束和提前预审核;三是部分国外发货人为了不想泄露其产品及供应商等信息,往往刻意隐去部分安全公示信息。
近年来,东莞检验检疫局不断加强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强化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开展安全风险排查和“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活动,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不合格情况已有大幅减少的态势。在此,东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要继续加强学习和掌握危化品政策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