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15.500, -0.43, -2.70%)实业有限公司筹划转让持有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公司于2016年2月5日申请股票停牌。2016年2月19日,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2月26日、3月4日,公司分别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6年3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在停牌期满后继续停牌。2016年3月12日、3月19日、3月26日、4月2日、4月9日、4月16日、4月23日、4月30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6年5月4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视重组进展情况尽早复牌。2016年5月12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相应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和成都创新达微波电子有限公司共三家公司10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拟聘请的各中介机构已经进驻现场并正在对筹划收购的标的资产进行相应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按照《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的要求,本次收购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股权需要履行国防科工局的事前审查工作,截至披露日,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已经取得国防科工局的原则性批准以及特殊财务信息豁免披露有关事项的批复。停牌期间,公司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由于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