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重大爆燃事故现场警示会召开
12月5日,应急管理部在河北张家口召开“11·28”重大爆燃事故现场警示会。会议深入剖析了“11·28”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督促河北省和全国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化工和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重点工作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1月28日零时40分左右,位于张家口市望山产业园区的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重大爆燃事故,导致23人死亡、22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所属盛华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发生泄漏的氯乙烯水封式储气柜容积5000立方米,在工厂界区内靠近310省道布设。目前国务院安委会已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挂牌督办。
应急管理部危化品监管司司长孙广宇表示,“11·28”重大爆燃事故是自2012年造成29人死亡的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以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化工事故;也是今年造成19人死亡的四川宜宾“7·12”爆炸事故后,全国第二起化工重大事故。
会议深入剖析了“11·28”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指出有关地方政府和事故企业存在安全红线意识不牢、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和监管部门安全执法不严格,要求从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损失、遵纪守法、生存发展、政府及企业形象等方面充分认识这起事故暴露问题的严重性,认真反思事故带来的深刻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防范遏制危化品重特大事故。
会议强调,要把狠抓作风建设作为当前化工和危化品监管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监管效果和质量。
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表示,各级应急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单位要全面开展氯乙烯行业的专项整治。氯碱行业也要尽早研究取消气柜的可能性,从根本上消除气柜安全风险。
天津等21个省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全国氯乙烯生产企业及所在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和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河北省有关领导和张家口市主要领导参加会议查看了事故现场,观看了事故警示片,并听取了有关专家关于电石法制氯乙烯生产工艺主要风险的讲座。目前,河北省已成立调查组,正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
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结束
生态环境部8日公布,截至12月6日,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对山西、辽宁、吉林、安徽、山东、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等10个省份实施的督察进驻工作已经结束。10省份受理群众举报超3.8万件,问责2177人。
五个督察组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陆续对这10个省份实施督察进驻。进驻期间,督察组共计走访问询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80个,调阅资料18661份,对104个市(州)开展下沉督察。各督察组坚决查处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和“一刀切”等整改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经梳理后陆续公开27个典型案例,传导督察压力,推动整改落实。
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生态环境诉求,及时转办督办群众举报问题。截至12月6日,共收到群众举报49561件,经梳理分析,受理有效举报38133件,合并重复举报后向地方转办37679件。地方已办结26873件,其中责令整改12240家;立案处罚2991家,罚款21414.36万元;立案侦查186件,行政和刑事拘留88人;约谈1804人,问责2177人。
根据安排,各督察组已进入督察报告起草和问题案卷梳理阶段,并安排专门人员继续紧盯地方边督边改情况,确保尚未办结的群众举报能够及时查处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磷化工无序发展威胁汉江水质安全
近年来,磷已成汉江干流的主要污染因子,总磷浓度仍呈逐年上升趋势。生态环境部12月6日通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荆门市开展下沉督察发现,该市推卸磷化工污染问题整改责任,顶风违规审批新项目;磷石膏渣场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严重污染周边地下水和地表水,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曾向湖北省反馈指出:磷化工无序发展加重长江总磷污染,一些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偷排、超标排放,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库防洪、防渗设施不完善等环境问题十分突出。
荆门市位于长江湖北段最大支流汉江沿岸,是湖北省磷化工产业主要聚集地之一。2017年12月,荆门上报磷化工污染整治相关任务均已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由于荆门市、县两级政府敷衍整改,不作为、慢作为,直至2018年7月之后才真正启动磷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导致污染整改工作严重滞后。但荆门市及下属县(市)政府却层层上报,声称整改任务已经完成。
督察还发现,荆门市不顾整改方案中“严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尿素、磷铵等产能过剩行业和重污染产业违规新增产能”等明确要求,违规审批湖北世龙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磷酸铵建设项目、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级磷酸一铵项目。目前,这两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监测发现,由于荆门市磷石膏渣场整改敷衍应对,污染防治措施长期不到位,全市14个渣场有11个不同程度存在防渗、截洪和防扬散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如京襄化工磷石膏渣场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渗滤液和磷石膏直接进入下游农田;科海化工渣场长期管理不到位,周边2017年、2018年地下水监测总磷浓度分别为17.6毫克/升、16.8毫克/升,是对照背景值的400多倍;辰澳科技磷石膏渣场防渗防漏措施不完善,经督察组现场采样检测,相邻池塘水体pH值为3.66,已呈强酸性,总磷浓度高达172毫克/升。
从各类环境监测数据看,荆门市磷石膏渣场周边地下水和地表坑塘总磷普遍超标,氟化物和氨氮也不同程度存在超标情况,而这些渣场均分布在汉江荆门段及其主要支流浰河沿岸,对汉江水质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生态环境部表示,荆门市工作措施不坚决,等待观望等,导致整改进度严重滞后,环境污染十分突出。督察组将进一步核实情况,并要求湖北省有关方面依纪依法查处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