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的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由于申诉方撤销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的聚醚多元醇的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因此决定取消上述调查,并建议取消对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聚醚多元醇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072010、39072090。
2003年5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的聚醚多元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11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09年7月22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韩国、中国台湾和巴西的聚醚多元醇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采用最低限价措施2601美元/吨。
2014年9月25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由于印度商工部于2014年8月28日对原产于中国、韩国和中国台湾的聚醚多元醇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因此决定将上述反倾销措施延长一年,至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