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2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李克强总理做了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在讲到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时,李克强总理表示:“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由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GB 33372-2020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是基于早前的《GB/T33372-2016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所做的修订,并在这次正式升级为了强制性国标,修订后的标准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此次标准的修订和升级,充分体现出了国内胶粘剂行业积极响应国家的环保减排方针。
新修订和发布的这份国家标准根据胶粘剂产品中不同的分散介质和含量将胶粘剂分为三类:溶剂型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和本体型胶粘剂。
溶剂型胶粘剂是以挥发性有机溶剂为主题分散介质的胶粘剂。从《GB 33372-2020
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的表1可见,聚氨酯类溶剂型胶粘剂的VOC含量限量要求低于其它主要类型的溶剂型胶粘剂,体现了聚氨酯类溶剂型胶粘剂在VOC挥发性有机物低排放上的环保优势。
水基型胶粘剂是以水为主体分散介质的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是分散介质含量占总量的5%以内的胶粘剂。新标准对这两种胶粘剂VOC含量限量显著低于对溶剂型胶粘剂VOC的含量限量要求,作为低VOC型胶粘剂,也将继续成为今后行业内开发和应用的趋势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