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滁州市生态环境局受理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华塑股份产品结构调整改造一体化项目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华塑股份产品结构调整改造一体化项目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于2022年4月29日经定远县经信委同意备案,备案编号为204-341125-07-02-173890。
项目总投资:237366.92 万元,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盐化工业园内。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华塑股份产品结构调整改造一体化项目年产12万吨生物可降解新材料利用公司预留用地,占地面积约392亩, 采用先进的改良炔醛法工艺,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改造建设16万吨/年甲醛装置 (以 55wt%甲醛计)、10万吨/年BDO装置、12万吨/年PBAT/PBS 装置、配套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2022年4月27日,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签订了合同。
2022年4月29日,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2年7月19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分别在2022年7月21日以及7月26日在《安徽日报》上进行了两次媒体公示,并在项目地所在区域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2022年12月,进入安徽环境科技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审程序,经校核、审核、审定后完成报告书(送审稿)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