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知收集、贮存、利用、处置TDI(危险化学品)空铁桶需要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双方都不具有该资质的情况下,仍然一意孤行,造成环境污染……日前,湖州安吉法院审理此案, 3家公司被罚,李某等3人获罪。
据了解,被告两家海绵制品公司在海绵的加工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TDI等化工原料,但是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盛装TDI化工原料用的空铁桶。
2013年6月到2014年6月的这段时间里,李某等3人和一家包装公司,与这两家海绵制品公司“合作”收集、贮存、利用、处置TDI空铁桶4780只,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达3吨以上,造成了环境污染。最终, 3家公司分别被判处10万元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李某等3人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到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到3万元不等。
法官表示,对于容易被忽略的废旧铁桶等“小物件”,如果属于危险化学品,也需要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合法处置,而罔顾法律和安全非法经营者,将要接受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