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橡皮擦造假化工原料设计“供销”骗局,三男子诈骗他人钱财15000元。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八千元;判处袁某九个月,罚金八千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五千元。
2016年6月27日上午,袁某向被害人蒋某谎称要以45元/克的低价卖掉“化工原料”换钱急用。此时,蔡某趁机劝说蒋某与其合买“化工原料”,并联系上假扮销售科长的“朱某”鉴别真假,随即蒋某出资15000元与蔡某合伙收购了该批“化工原料”。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某、袁某、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1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蔡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袁某、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